牛亚玲、周红顺因保管不善,将陕(2020)渭南市不动产权第0000331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陕(2020)渭南市不动产权第000033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渭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