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选址、国有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确定、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永宁 联系方式:0913-2931685
机构职能
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选址、国有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确定、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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