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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TJ17166125168654675
来信时间:
2022-05-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渭南海兴水岸新城13#、14#、15#楼2015年交付至今7年,不动产证书一直没有办理
信件内容:
我是海兴水岸新城的业主!我们2013年买的房子,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为70年!现在变成了50年产权,而且更可恶的事。房子还没住,10年产权已经没了! 我们当初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开发商和销售都说产权是70年,并且购房合同也写的是70年。但办理房产证前夕,在政府网站查询到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只有50年。 用一句话解释:商品房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而房屋产权本身,是永远属于业主的。这句话也是某些部门、甚至自己身边的人用来搪塞我们的依据。 购房合同和政府网站上土地使用年限不同,这中间就有一个的地方记载的不对。如果是政府网站错了,那么政府就应该更正信息,并按照70年为我们办理房产证。如果是购房合同错了,那么购房合同就涉嫌欺诈,开发商就应当赔偿并承担因为房产属性不同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包括当下的和未来可能出现的。无论谁认错,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必须得给我们一个说法。 经过我们前期的维权努力,开发商和政府之间进行了协调。现在初步结果是,政府方面将50年的改为70年。 目前得知土地年限问题已更改为70年,但是我们的不动产证什么时候办理下来,开发商说资料提交了,被不动产中心退了回去,不动产中心回复,开发商没有提交资料,这种推诿我们实属无法接受。 我们已入住7年,请局长明察秋毫,我们不动产证书到底去哪里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5-20
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内容:
你好,你咨询的关于渭南海兴水岸新城13#、14#、15#楼2015年交付至今7年,不动产证书一直没有办理问题,经核实:2021年海兴公司提交了该三幢楼的首次登记申请,因材料不完善被退回,后期因土地使用年限问题,业主多次投诉该公司,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对土地使用年限问题予以了变更,并换发了土地使用权证。现已通知海兴公司尽快完善该三幢楼的办证材料,进行办理房屋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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