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

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建军深入潼关县、华州区调研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4-11 16:14

近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建军带队深入潼关县部分矿山企业和华州区自然资源局,调研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薛建军一行首先来到潼关县太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蒿岔峪甘斜凹西坡金矿采矿坑口,详细了解矿山企业的矿权设置、坑口建筑用地手续办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落实,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叮嘱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自觉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防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在潼关县兴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太峪285坑口越界探矿问题整改现场,薛建军现场查看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效果,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介绍,他指出,越界探矿既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规,更破坏生态环境,兴地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必须不断强化法律意识,积极配合案件查处,自觉接受处理,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整改,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最后,在听取了潼关县、华州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汇报后,薛建军强调,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既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又关乎生态环境保护,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必须胸怀“国之大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管措施,依法制止和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构建起全天候、全领域巡查监管网络;要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基层镇办、村组的主观能动性,共同监督举报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执法监察合力,依法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坚决预防各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