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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09:41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多测合一”改革,发挥“多测合一”成效,规范“多测合一”行为。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5〕1044号)等文件,我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共同起草《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办法(试行)》已征求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意见并修改完善。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24年8月,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测量中存在的跨部门衔接不畅、重复测绘、成果冲突、流程繁琐等突出问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729号)。2024年10月,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制定出台《陕西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指导意见》。2025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制定出台《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依据国省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推动“多测合一”改革纳入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的重点任务。

三、起草过程

2024年11月,我局启动《办法(试行)》起草工作,梳理了国省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指南,通过广泛听取本市相关部门、测绘机构、建设单位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于2025年4月起草了《办法(初稿)》;9月依据省厅下发《办法(试行)》及局领导和局属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10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多个部门征求意见建议,11月11日至12月11日(30天)在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共计收到意见23条,采纳14条,不予采纳9条,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办法(试行)》。

四、主要内容

《办法(试行)》共九章三十四条,内容包含总则、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行业管理、信用管理、成果质量管理、成果共享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等九个章节。重点明确了工程建设阶段的测绘事项整合要求、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开展“多测合一”的具体流程、测绘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测量标准规范、测量成果的共享利用和监督检查等多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