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陕西厅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来源: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6-06-30 11:30

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许可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刻汲取全国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案件教训,按照自然资源部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结合陕西实际,制定务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规划实施领域违法违规许可、重许可轻监管等问题发生,全面加强和落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用途管制监督管理。

《意见》强调,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是开展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统一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是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和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经审批通过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及相关规划成果通过入库审查后纳入“一张图”系统统一管控,作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意见》结合陕西实际,从落实规划许可职责、严格把握规划许可总体要求、规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等7个方面,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由自然资源部公布的规划许可实施规范等各项要求。

《意见》强调,各市县应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并及时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度。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在不影响周边交通组织、公共设施使用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项目,可纳入豁免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