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潼关县祥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Q198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潼关县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潼关县太峪金矿区Q261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潼关县太要秦晋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三个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潼关县祥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Q198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潼关县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潼关县太峪金矿区Q261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潼关县太要秦晋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三个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