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韩城市杏树沟联办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寺南凹盲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两个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韩城市杏树沟联办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寺南凹盲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两个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