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重于泰山!今年6月是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聚焦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自然资源领域高风险环节,本系列推出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旨在以案为鉴、敲响警钟,强化全员责任意识与应急能力,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发展稳定大局。敬请关注系列报道。
一、土地资源(国土空间)管理安全事故
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
2020年3月7日19时14分,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的欣佳酒店所在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49名公职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其中,涉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责任人1人。
涉及自然资源部门责任
原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被追责,主要是:违规办理供地手续;未依法依规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商业性质的国有经营性用地。
原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被追责,未依法依规将跨越包括涉事地块和新星加油站所在地块上空的江南变220千伏高压线走廊纳入城乡规划。
原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被追责,对原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未采用招拍挂方式,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问题失察。
责任人处理情况
1人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搜救现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二、矿产资源管理安全事故
十堰郧西县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5·12”较大透水事故
2015年5月12日13时30分左右,该矿发生较大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4.66万元。11名公职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其中,涉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责任人3人。
涉及自然资源部门责任
涉事煤矿长期越界开采,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未制止。对该矿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严重失察,以致该矿的非法越界开采活动没有受到依法打击,乱采乱挖最终引发事故。
责任人处理情况
2人记过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