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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信达广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15 10: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规定,经渭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对临渭区信达广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收回,该地块位于东风大街与前进路十字东南角,收回国有土地总用地面积28.6228亩,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任何单位(个人)对该地块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或收回土地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的,将依法收回该地块范围内的国有用地使用权。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2931663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