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检察院、法院、公安、财政、司法、林业、水务主管部门:
为全面落地《渭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协作框架协议落地落细,打通公检法司等多部门协同办案堵点,健全线索移送、联合调查、鉴定评估、索赔磋商、诉讼执行、生态修复、资金监管、典型案例培育、考核督办全链条闭环制度,切实抓好基层末端执行、常态化培育可复制示范案例,立足我市秦岭生态保护区、黄河渭河干流、永久基本农田、矿山、国有林地、河道水资源保护工作实际,现将《渭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行刑民协同办案工作规程》等4项工作规程及《标准化文书汇编》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索赔磋商管理细则》《渭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资金收缴、管理与使用办法》《渭南市自然资源资产损害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本通知配套一体实施。全市办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完整执行全部配套制度文件。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渭南市公安局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司法局
渭南市水务局 渭南市林业局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渭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行刑民协同办案工作规程.pdf
2:渭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联席会议与线索共享管理办法.pdf
3:渭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资金收缴、管理与使用办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