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渭南市委会:
贵单位在市六届政协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前做好渭南市乡村振兴用地规划的建议》(第2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认真研究,现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我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摸清土地资源底数,支撑乡村规划管理
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对于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支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历来重视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最近一次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开展调查,围绕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土地权属、面积等开展全面调查,形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保持“三调”成果的现势性,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通过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全面掌握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国土调查成果为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资源管理奠定坚实基础,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二、加强乡村地区规划工作,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中,通过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落实上位规划中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和资源禀赋,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加强产业规划,突出本地优势和地域特色。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严控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质量。目前我市136个镇和街道中,除18个街道纳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无需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外,其余118个镇(街道)均已完成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市已编制完成686个实用性村庄规划,通过村庄规划优化村域空间布局,加强产业发展、住房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村容村貌提升等规划。
三、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省级按照2020年现状建设用地10%配置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空间规划中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坚持指标到县、落实按需使用。各县(市、区)统筹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空间,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由县域统筹、节约集约、按需分配,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空间需求,全力支持乡村振兴。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乡村土地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也希望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愿与贵单位一起共同努力,为推动渭南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吉煜 电话:0913-2931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