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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对市六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26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03 09:44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王曙光
渭自然资函〔2025〕137号

王拥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渭南建设美术馆的建议》(第42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对该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实施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美术馆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用地。我们在组织编制《渭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时,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明确文化设施发展目标。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明确

完善市级多功能馆、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等文化设施的软硬件设施,传承、展示全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城市文化感染力,打造区域性文化活动中心。到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文化用地面积60.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3%,人均文化用地面积0.47平方米。二是优化空间布局,科学规划文化设施用地。保留现状市级文化设施,包括市多功能馆、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在高新南区规划建设渭南市影剧院,在天骄湖北侧规划建设湿地科普馆。完善区级文化设施,保留现状临渭区公共文化中心,加快高新区、华州片区及卤阳湖片区的公共文化中心建设。三是强化刚性传导,确保总体规划落地实施。在详细规划层面,将总体规划确定的文化设施指标等要求向下刚性传导、精准落地。针对文化设施用地,细化至三级分类,科学确定图书与展览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布局,并明确开发强度等核心控制性指标,作为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许可的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详细规划编制,积极加强与发改、住建、文旅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考虑美术馆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布局、规划设计等工作,切实推进我市美术馆建设。

王拥军委员,衷心感谢您对美术馆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也希望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愿与您一起共同努力,为推动渭南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吉煜             电话:0913-293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