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银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注重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5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机动车保有量激增,为解决老旧小区自身停车位匮乏、新建小区停车位不合理、商业办公区停车位紧张、公共区域停车位管理乱等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规划引领,健全停车系统规划
在《渭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停车系统,即“以配建公共停车场点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格局,加大停车设施供给,科学施划停车泊位,严控路内停车泊位数量,合理优化路外停车设施布局,盘活既有停车资源,鼓励引导个人、单位、企业等停车设施资源错时共享使用,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规范设置残疾人车辆、出租车、物流车辆、公厕周边等特殊区域专属停车泊位,构建有序城市停车环境。
城市公共停车场按照“贴近需求、分散布置、方便使用”的原则,布局在具备建设条件、且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块。停车场建设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鼓励在公共中心和居住区建设立体停车库(楼)。
按照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原则,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总规模进行控制。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规划公共停车场面积按 0.8-1平方米/人控制,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总用地规模104-130 公顷。
二、完善政策文件,指导公共停车场规划
为合理布局公共停车场,推进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规范停车秩序,指导公共停车场规划编制,根据《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停车场、建筑消防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制定了《渭南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增加并规范了沿街配套、面向公众服务的小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出行临时停放的地面停车场设置要求。
三、严格方案审查,依规落实停车位配建
为严格落实停车位配建要求,多年来,严格执行《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其他规范要求,将停车位配建指标作为出具规划条件、审查设计方案、规划竣工核实的重要工作要求。对于各类新建、扩建建筑均落实配建了相应的停车场(库),高层建筑配置了地下停车库。停车场(库)的机动车配建车位标准,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指标要求。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
近年来,积极引导城市公园、广场、人防工程等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目前,在车雷公园(一期)和西华公园地下空间分别配建机动车停车位210个、81个,以缓解周边区域停车难问题。
下一步,结合您的提议和对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停车规划建设工作,继续把好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规划审批、验收关口,加强城市公共地下空间利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探讨改善城市停车难问题,加强生活圈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共同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等问题。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4日
(联系人:张晓茜 电话:0913-2931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