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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水县2025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白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2025年12月31日陕政土批〔2025〕629号批复,现就你县2025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白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城关街道城关村等有关村组1.099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0379公顷,可调整园地0.014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将上述转用后的1.0996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

三、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的1.0996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由你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涉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供地,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四、有关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按你县上报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测量成果图、表为准,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县人民政府要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公开征地信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你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已补充的1.0523公顷耕地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并对新增耕地建立占补平衡登记台账,及时变更登记,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