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要求,立足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渭南建设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二是机构改革后,按照“三定”方案,市县两级相继组建法治机构,实现了自然资源市县两级法治建设工作架构全覆盖。三是制定《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对年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把法治建设任务纳入对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局考核指标,加强事前部署和事中事后监管,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二)促进决策民主、科学、法治化。一是认真落实执法监督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做出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前,必须提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坚持做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公示、听证制度,主动邀请驻局纪检组参加内部决策,全程监督决策执行情况。三是推进合法性审查,指定政策法规科专人对重大决策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长期聘请陕西普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团队,并落实专职律师驻点服务,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咨询论证和法律审查,全程防控法律风险,不断提高法治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
(三)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结合实际印发实施《渭南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渭南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渭南市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与双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渭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前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间压至15个工作日,提交资料由123件减至60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事项由13项简至10项,申报材料由74减至43件,办理时限压至20个工作日。三是大力推进一窗式办理集成服务改革,在全省率先搭建综窗受理、并行办理平台,目前提交材料由原来的46份减至9份,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至5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实现即时办理。同时推出容缺受理和延时预约上门等多种服务模式,被《中国自然资源报》和省职转办报道和转发。四是坚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全市双统筹原则,全力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和稳投资项目用地,获批建设用地3.8万亩,较往年增长146.8 %;供应2.25万亩,实现出让收入81.5亿元,较往年增长16.8%。五是推动秦岭保护区矿权有序退出,秦岭核心、重点保护区范围变化后新增的19个矿业权,已全部完成面积缩减和关闭注销,新增1个国家级、2个省级绿色矿山。六是积极推动秦岭北麓和渭北“旱腰带”恢复治理,累计完成恢复治理4100余亩,占总破坏面积的66%;渭北“旱腰带”累计完成恢复治理8900余亩,占总破坏面积47%。完成渭河平原、黄河流域及省级补助秦岭地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8500亩。《当代陕西》《西部大开发》予以重点报道。七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方针,实施并验收占补平衡项目71个,实现新增耕地1.25万亩。截止目前,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53.18万亩,耕地保有量845万亩,均超额完成任务。
(四)积极推行阳光工程。一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公开,按照能放尽放、能简即简的原则,科学设置行政许可权责清单,目前保留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备案及中介服务事项共29项,由原来的35项缩减了6项,做好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调整和承接工作,确保无缝对接到位。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定考核、责任追究、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14项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重点推进征地和矿业权信息公示,全市探矿权、采矿权公示率均达100%。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和司法监督,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全力争取代表、委员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执法动态通报、目标责任考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举报等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评估中排名前列,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二是制定出台《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履职,防范风险。三是强化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着力扭转规划批后监管滞后被动局面,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管,全程监督主城区在建工程项目52个,对违法建设项目115处制定整改意见,全年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29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个。四是扎实开展执法监察,清查整治违建别墅问题42个;摸排确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5661个、面积40761.73亩;土地卫片执法立案查处27宗,收缴罚款2152.3万元;整改销号耕地保护例行督察问题214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问题线索397条已全部“清零”,2起涉黑案件涉案人数35人依法予以量刑,被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
(六)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复议。我市作为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由渭南市人民政府统一受理办理。2020年,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复议机关的案件共11件,其中信息公开9件,行政不作为1件,补偿安置1件。已审结9件(其中终止8件,驳回1件),未审结2件。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2020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7件(含一审、二审、再审),未审结10件。其中判决确定违法或无效6件,驳回诉讼(起诉)38件,判决撤销2件,裁定准予撤诉2件,发回重审1件,维持11件,其他7件。三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27件,接待群众54人次,调处化解信访积案11宗,结案率达到100%,信访案件较上年下降40%,来访人数下降30%,切实化解了群众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七)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用法制定,建立完善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等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历次会议精神,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学法清单,定期安排学习,实现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法用法工作的常态化。二是举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城市设计培训、《民法典》、“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业务知识专题讲座等知识讲座,组织参加法宣在线APP自学答题、学习法治教育网行政执法资格、三项制度、“学习强国”、宪法及“等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三是先后选派4人(次)参加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法治业务培训班、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培训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做法和经验。同时,通过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以案释法等方式,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自主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八)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4.22”“6.25”“12.4”等时间节点,紧跟当前重点热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向广大群众发放《渭南市国土空间规划请您建言献策》,公布意见建议征集邮箱,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二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行动,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摆放“八不准”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海报,积极解答广大群众的疑惑和实际问题。三是在中心广场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展示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和成效。四是深入帮扶包联村开展“普法进村”活动,通过走村入户,派发宣传单,一对一、面对面地宣传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了解《土地管理法》的修正变化。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还不够健全、督察执法效果还不够理想、自然资源法治队伍建设还亟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大力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进程,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规划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奋力谱写渭南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新篇章。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