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23年,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准确把握“四个定位”,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和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自觉性,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把学习成果融入发展保障、生态保护和民生服务的各项工作实践中,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二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纳入其中,坚持会前学法、培训释法,今年党组集中学法4次,召开党组会16次,局长办公会20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三是认真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系统安排部署,持续跟踪推进,深入调查研究,集体协商解决,定期督导检查;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任务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将重点工作转化成为集体决策成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自然资源系统落地见效。
(二)聚焦部门职能,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制定《渭南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渭南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构建“4+1”田长制组织体系,会同市检察院转发《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耕地保护走深走实。二是全力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准备工作,主动对标五个“一票否决”指标,督促逐项自查补齐,通过就地恢复、异地恢复补划、异地补划等措施,顺利完成耕地保护考核工作。三是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于6月底上报省政府审批,10月初,市县两级规划成果通过省级技术核查,12月初,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办公会专题审议;40个镇级总体规划形成阶段性成果,410个村庄规划形成初步成果;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现场检查力度,建立违法“黑名单”制度,严厉查处擅自变更规划行为。四是持续加强重点区域矿业权管理,落实动态管理制度,秦岭、桥山区域实现无新增矿业权。深入推进地质找矿,“氦气1号井”已完成钻、录、测、固井等建井工作。加大煤矿超层越界监管力度,对全市16家具备下井条件进行井下实测。五是完成市县两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2023年争取中省补助资金9385万元,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100亩,3个生态修复案例成功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三)践行为民服务理念,保障民生福祉。牢固树立“资源有限、服务无限”的工作理念,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市申报建设用地2.05万亩,获批64个报件9064亩;全市除韩城市外473个市级重点项目,涉及市域内土地315个、规划审批手续344个,均按规定时限办结。二是围绕“十件民生实事”,主动靠前服务,即来即办,先后核发了前进路中学综合楼、车雷公园(一期)及车雷公园地下停车场、车雷街中段等7个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渭南市低碳智慧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综合能源站)、第二医院(门急诊楼和内科大楼)等6个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实验初级中学、车雷公园(二期)、蒋家水厂等17个项目的预选意见书。审批供热、燃气等市政管线长18.4千米,地下停车场8000平方米。三是全市47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日常管理信息化、工作调度视频化、数据分析科学化,开展防灾宣传培训115场次,应急演练467场次,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地灾预警31期,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四是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全市处置存量土地24184.93亩,处置闲置土地616.5亩;华州区、合阳县成功创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四)持续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将涉及不动产交易的七部门12个“单项事”,整合为3个“一件事一次办”,完善办事指南,修改申请表单,实行线上线下集成化办理。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和“交地即交证”改革,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22宗2272.7亩,供应率100%;建立土地供应与登记联运工作机制,44宗地1761.66亩完成“交地即交证”。三是提高中心城区项目规划审批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建立“两周办结清零”制度;优化审查流程,实行规划技术审查和复审“两审制”模式,并规范审核意见反馈一次性书面告知;建立“双承诺”制度,提醒、约束和规范建设单位和规划审查人员双方相关行为,赢得了项目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四是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新模式,全省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渭南入市交易,全市首宗“标准地+带方案”出让挂牌成交,实现了“拿地发三证”。五是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提高登记效率,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问题项目化解,完成21285户99个项目的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实现“跨省通办”。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对照“三定”方案,梳理公布权责清单64条,制定公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录入行政执法信息26条,录入“双公示”事项160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项,检查38家次。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注重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上把关,年检行政执法证件57本。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初审、复核机制,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四是对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评选优秀案卷9宗,办案能手3名,坚持以评促改,推动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建设,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建档立册,归档规范。五是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秦岭“五乱”问题、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百日攻坚”、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等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六)强化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将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开展普法工作提供必需经费保障,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4.22”“6.25”“12.4”等时间节点,采取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等形式,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法治意识。今年开展专题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发布宣传短信息7万余条。二是部署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年”活动,以耕地保护为重点,联合渭南电视台、渭南日报社开设专栏,刊发耕地保护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34期,制发宣传活动工作简讯9期。三是将日常管理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送法上门”“以案释法”,加强用地企业、服务对象等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尊法守法和依法办事意识。四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大讲堂、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和参加法律考试,在春训、周例会、局务会等时机,有侧重点地解读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面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些薄弱,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推动不均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中省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意识,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思维,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自然资源政策研究,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政策法规宣传年”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各项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及时对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并认真落实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通过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