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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科)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09:45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中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运用,规范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

负责人:孙晓鹏  联系方式:0913-293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