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及监督管理本市地图市场;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指导县(市、区)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测绘与地理信息违法行为。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工作。
负责人:吴奇格 联系方式:0913-293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