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细读通知,我们不难发现,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求大家提高认知:《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本次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始终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要求加强宣传,让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深入人心,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
三是把政治标准提到了首位。通知要求中强调: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
四是注重实绩为上的原则。通知要求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五是突出责任担当。通知要求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力求做到监管到位,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