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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渭不动产告字(2024)0057号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16 10:45

强鹏因保管不善,将30O0221333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30O0221333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渭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