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19〕61号)、《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未完成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0〕31号)整改方案和《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渭秦岭办函〔2020〕88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
华阴市华山镇瓮峪违法违规建筑问题长达10年之久,相关监管单位既不研究、也不查处,而是任由其“野蛮生长”,危害群众利益。
二、整改目标
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并做好长期监管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在瓮峪违建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防止出现问题遗漏。
2.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峪长制”巡查制度,使生态保护责任常抓不懈,落到实处。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3.对瓮峪违法违规建筑长时间不查处、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整改时限
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8年8月,华阴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问题及违规经营建设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已对华阴市华山镇瓮峪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全部拆除,共拆除违建20余处,全部覆土复绿。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拆除工作完成后,华阴市政府安排辖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峪长制”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杜绝任何乱搭乱建、乱挖乱采行为的发生。
3.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华阴市纪委监委部门对原国土资源局当时的分管副局长薛丹峰、国土所所长赵战峰、薛大鹏三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六、整改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0913-2931671
联系地址: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主楼5楼501室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