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示公告 / 地质矿产 / 正文

《渭南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3-09 08: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渭南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渭南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范围即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范围,涉及临渭、华州、华阴、潼关4个县(市、区),总面积1376.1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矿种:渭南市秦岭地区除铀矿之外的矿产资源。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张斌

联系电话:0913-2931658

电子邮箱:wnzrzyj@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百瑞大厦 

联系电话:029-81543022

电子邮件:dehuanherun@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公众可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3月9日至3月22日),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反馈给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