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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10 1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渭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收回国网渭南供电公司西张油库建材厂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临渭区西张村,收回土地面积0.97亩。

任何单位(个人)对该宗地土地权属或收回土地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的,将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2931663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