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动交流 /局长信件
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GTJ217023479998963583
来信时间:
2023-06-2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渭南市卤阳湖渭南城投610502103219GB00016W00000000地块建设CNG母站的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下位于渭南卤阳湖开发区卤阳大道南侧,隶属于渭南城投能源有限公司的610502103219GB00016W00000000地块,该土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能否用于建设CNG母站。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6-30
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内容:
你好,你咨询的关于渭南市卤阳湖渭南城投610502103219GB00016W00000000地块建设CNG母站的问题。按照职权划分范围,经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管理中心调查答复如下:渭南城投天然气储气库项目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CNG母站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者用地不符。 CNG母站拟选址位置不符合《卤阳湖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 故,在渭南城投天然气储气库项目用地内不能建设CNG加气母站。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