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 中省要闻 / 正文

自然资源部部署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2024-07-02 08:42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不断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服务企业和群众最直接、最密切的环节,按照《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标准》,重点围绕完善登记大厅设置、增强窗口服务意识、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窗口服务举措、严守工作底线6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推动窗口设置更加合理、登记流程更加科学、服务模式更加优化、制度规范更加健全、工作效能更加优质、作风素质更加过硬,有效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通知》明确了5个方面的工作安排。一是市县集中建设。9月底前,各市县(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单位对标对表集中开展,着力加强窗口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窗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窗口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二是学习交流促进。10月底前,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将组织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取“结对子”的方式,开展交叉调研,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促进窗口建设。三是形成制度供给。10月底前,部登记局将制定出台《全国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指南》,完善顶层制度供给,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四是开展宣传表扬。11月底前,部登记局将组织设立专栏宣传推出一批便民利民窗口,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对窗口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五是持续深化建设。各市县(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单位结合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巩固已有成果,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服务内容,持续深化窗口建设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和学习借鉴,将加强窗口建设工作作为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集中设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的不动产登记窗口,要与行政服务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取得对窗口建设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