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69号
提案的复函
渭国土函〔2017〕110号
民建渭南市委、井美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和治理城市周边土地荒芜的建议》(第1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耕地作为我国最为宝贵的自然资源,关系着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出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持续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耕地保护激励和约束机制尚不健全,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特别是城市扩张带来的一系列土地问题确实存在,也已经影响着城市城镇的环境和人居生活。
经调查,造成县城周边土地荒芜的原因正如提案中说到的五类原因,耕种土地收入低,群众种植意愿不强烈,年轻劳动力依靠县城周边区位优势,开门店、做生意、开出租、外出务工、出租房屋收入远高于种植收益,两项相比部分群众宁愿荒芜土地,也愿进城务工;另一方面来说,也确实存在着有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当地政府没有及时供给用地单位建设;存在有的土地被政府供给用地单位后,由于各种原因用地单位迟迟没有开工建设,造成土地荒芜的现象。
根据贵委员提供信息,经我局责成富平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提案中提到的朱老二骨科医院南边两块、千禧龙北边一块和北坑一块,共计四块土地荒芜现状与原因,一是当地群众由于居住临近县城,日常家庭收入多依托县城打工,对土地耕种收入已不再热心,加之青壮年劳动力多外出,留守老人和儿童又无力耕种,造成部分土地逐渐荒芜,甚至被群众当成垃圾场。二是当地政府大面积征收该村组土地后,因为位置、面积等原因遗留一些边角地没有被国家征收,而当地群众又不愿耕种,造成土地荒芜。三是提案中提到的北坑百十亩土地,确实被国家依法审批征收,在项目建设前做地质勘察时,发现依据勘察结果这块土地不适合大规模地上建设。随着富平县老县城——斩城修复工程的启动,这块土地已被富平县纳入斩城修复改造范围,计划待该修复规划批准后,这块土地将规划为斩城周边绿化用地。
贵委员提案中对于解决当前土地荒芜问题,提出的七种解决办法,可以说这是贵委员心系土地、认真调研、综合分析的成果,作为我们国土资源部门下一步将认真学习、参考执行,但按照农业和国土部门职能分工,提案中提到的前六条办法均属农业部门职责,只有第七条属国土部门职责,对于第七条提出的将闲置荒芜土地交于当地群众耕种一事,这也是我们当前处理闲置荒芜土地主要措施之一,也一直在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执行中。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委员建议,按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职能,积极加强县城周边土地荒芜问题的调查、引导与处置,一是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宣讲教育。充分利用土地日、地球日和日常工作,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媒介、多层面的深入宣传宣讲,营造全社会珍惜耕地、保护土地、重农兴粮的浓厚氛围,调动群众种植积极性。二是积极会同农业部门加快现有荒芜土地复耕。根据提案提到的富平县杜村镇土地荒芜问题,我们已责成富平县国土资源局安排人员,会同农业部门开展县城周边荒芜土地调查,积极引导复耕或流转,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措施,增加群众收入。三是严格执行闲置土地调查处置。闲置土地调查处置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加大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置,积极督导荒芜土地再开发利用,这是保护耕地的重要举措。随后,我们将根据宗地荒芜原因,积极启动闲置土地调查处置,并针对不同闲置原因,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政府安排临时使用、置换土地、暂交群众耕种等措施,提高盘活土地利用效率。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耕地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建立起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需要我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也希望贵委员能够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支持国土资源工作,齐心协力共同保护好耕地。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