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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渭南市国土资源局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渭国土函〔2017〕114号

来源: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15:38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

建议的复函

渭国土函〔2017〕114号


李民、薛彦荣、卢高昌、常惠茹、白金仓、陈德全、常自建、高宏民、拜小玲、张美英、王海军、郭长奇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大荔县水生态治理项目的议案》(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柔性治水、关中留水、水兴陕西”的战略部署,大荔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9月决定实施洛北水系连通生态治理项目,按功能区划分为水源(引水进城)、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对洛河及朝邑湖湿地补充水源,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进而改善大荔北部缺水、东部碱化、南部沙化的现状。该项目通过工程措施治理水生态、遏制沙漠化、改善盐碱化,建成后大荔县洛河水系每年将补充水源1160万立方米,朝邑湖湿地生态恢复3.2平方公里,能够有效的改善当地小流域气候和生态环境,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项目进展情况

经了解,大荔县洛北水系连通生态治理项目估算总投资8.6亿元,以PPP模式分期实施,一期估算投资5.94亿元,已于2017年元月开工。上半年,荔北湖和东府湖主体工程基本建成,正在建设部分配套和景观绿化工程;沙苑湖至荔北湖14.5公里引水工程于2017年5月动工建设,目前已完成4.5公里的管道铺设,正在进行穿洛河段顶管施工。下半年,水城建设将迈上快速、规范推进的轨道,一是沙苑湖至荔北湖引水工程按照“穿插进行、快速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完成引水工程;二是10月中旬完成荔北湖、东府湖湖面景观施工;三是年底前基本建成龙首源、凤鸣池、高铁大道水街水景及文静湖水面工程。

二、项目用地情况

大荔县洛北水系连通生态治理项目拟用地4158亩,其中荔北、东府、奚若、洛滨、沙苑五座蓄水湖用地3719亩,连通渠道工程用地435亩,水源工程用地4亩。该项目临时用地388.36亩,其中涉及湖库工程91亩、连通渠道工程83.36亩、水源工程214亩。目前项目一期在建两座蓄水湖用地450亩,其中东府湖50亩用地为往年已批建设用地,荔北湖400亩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其他拟用土地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我市“十三五”期间分配大荔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居全市前列,共下达规划指标1.4万亩,扣除大荔县2015、2016年已批建设用地0.281万亩以及未利用地指标0.35万亩,目前剩余建设用地指标0.769万亩。大荔县2016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期间,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先后多次征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意见,大荔县国土资源局根据项目建设需求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完成的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评审通过,随后将批准执行。

依照大荔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在规划指标有限的情况下,布局城关街道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4000亩。大荔水城建设项目用地主要涉及城关街道办,而该区域承担项目多、用地压力大,还要保障近期急需建设的扶贫搬迁、保障房、教育、医疗、交通等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大荔水城建设项目剩余用地只能根据建设进度逐步安排。

三、用地保障措施

近年来,我市国土资源部门围绕“有效服务稳增长促投资保发展”的要求,坚持用地报批服务稳增长,全力以赴提效率、优服务,千方百计保障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我们统筹谋划,科学合理使用年度用地计划,采取积极上门服务紧盯报件进度、增强部门联动共促报件快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报件质量、用足用活政策确保报件数量、强化执法监察倒逼报件早报等务实办法,加快建设用地申报,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也将一如既往支持大荔县洛北水系连通生态治理项目用地。

一是主动有效服务积极保障项目用地,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严格耕地保护的前提下,主动高效服务支持该项目建设,已安排大荔县国土资源局落实专人联系项目单位,主动服务、积极协调,全力配合开展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征收等有关工作。

二是针对该项目大部分拟用地不符合规划问题,我局已督促大荔县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跟进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在规划调整方面做到能保尽保,建立快速调整报批专项通道,加快项目规划调整工作。

三是结合当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紧缺的实际,督促大荔县局和项目单位加快项目用地的组件上报,落实“速”申报、“跟”会审、“盯”批文、“督”进度等常态化工作措施,尽力多报、早报、快报,争取全省年度用地计划。我局也将全力支持该项目用地申报,积极协调上报用地尽快获批。

四是按照国土资源部2017年初施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不断规范建设用地管理,保障建设用地需要,竭力发挥建设用地促经济稳增长作用。大荔县国土资源局专题汇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大荔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等三项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荔政发〔2017〕5号),明确了大荔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的程序和规定,切实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同时,组织各重点建设项目包联部门召开了用地报批工作衔接会议,收集整理用地意向,落实各单位工作职责,夯实了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基础。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