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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渭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64号提案的复函渭国土函〔2017〕108号

来源: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7-21 15:29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64号

提案的复函

渭国土函〔2017〕108号


民革渭南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建议》(第4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地处关中平原东部,自然条件优越,农耕历史悠久,自古就是帝王都、粮棉田。由于物产丰富人口稠密,农村宅基地点多面广,备受社会各界和村民群众的普遍关注,一直都是农村村务管理的热点和焦点。近年来,我市农村富裕群众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公路沿线承包责任田中新建房屋确实较多,村庄内一户多院、多占宽占、占新不腾旧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这类现象已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各级国土资源局正在积极妥善解决处理中,也在开展一些探索性的尝试,加强引导规范管理。

一、当前农村宅基管理使用现状情况分析

经我们实地走访分析原因,一是村庄规划缺位滞后。村庄规划包括土地规划和建设规划两部分,按照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村庄土地规划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村庄建设规划由规划部门负责。2017年2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文件提出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由于当前多数村庄没有土地和建设规划,造成群众随意选址、随处乱建现象突出。二是村庄周边没有预留宅基用地。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庄周边的耕地都分配给村民承包耕种,没有预留新建宅基位置,而现在要新建宅基就必须将这些村民的承包地收回,重新调整机动地,但有的村组已无机动地可调整,有的村组即使有机动地而被调整的村民却不情愿,当村组内部无法协商或协商不出结果时,急需建房村民就把宅基建在自己的承包地中。三是依法集约用地意识淡薄。由于大部分村民受固有的宅基私有和经济利益驱动,因生活需要和攀比心理,当前乱占乱建、一户多宅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一些进城农民在城镇购房后,依然不愿退出农村宅院,甚至重新翻建,彰显个人成就和财富,造成城镇和农村建房用地双增加。部分群众乱占乱建的难处理、难拆除,也造成了一些群众的相互攀比,进而又形成新的违法顺势蔓延。四是传统生活习惯导致房前屋后占地面积大。农村新划宅基标准都是二、三分,严格的国家政策与长期的生活习惯形成矛盾,我们关中传统建房习惯都是在房前屋后多搭建临时设施,也造成了土地浪费。五是点多面广执法管理不到位。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编制多是5—6人,却管理着一、二个乡镇几十个自然村的宅基管理,难免管理执法不到位,加之违法乱占被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发现后,却因我们国土部门无强制拆除权,申请法院执行周期又长,建房群众就会与基层国土部门打起“游击战”,利用黑夜突击建房。另外,富平、蒲城、临渭区基层国土管理所人员已移交乡镇管理,更是造成三个县区农村宅基管理难度加大。

二、规范农村宅基管理开展工作情况

多年来,国土资源部、省人民政府先后多次下文,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到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我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也一直严格执行着中、省文件。特别是针对当前出现违法违规乱占乱建宅基问题,一是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内设执法监察科的基础上,协调设立了执法监察大队,配备年富力强、业务丰富的同志,专职各类违法案件的巡查处置。二是配备交通工具、执法记录仪和测绘设备,加大日常执法动态巡查力度与密度,建立了常态化的履职巡查机制,做到违法一宗、发现一宗、制止一宗。三是利用土地宣传日、地球日、科技宣传日等,积极宣传土地法规,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并针对当前土地违法新动态,加大对农村群众的土地管理政策宣传。四是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村民宅基内部整理节约土地用于文化、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项目建设或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试点,积极盘活现有村庄内空闲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五是结合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时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对当前农村宅基使用存在的各种情况实行差别化处置,建立规范统一的农村房地产权证书,为下一步确定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盘活土地资源,为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转让提供条件。

三、下一步农村宅基管理的工作安排

贵提案中提出的四条建议,切中当前农村土地管理实际,下一步在农村宅基管理方面,我们将认真参考您提出的建议,也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拓展思路,规范管理。

(一)加快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开展乡(镇)政府具体组织,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的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编制中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村民真正参与到规划编制各个环节。规划成果要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作为土地利用的村规民约严格执行。

(二)加大农村宅基管理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住宅”的规定,引导村民树立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的意识,增强村民节约用地、依法用地的意识,特别是要引导进城购房的群众,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和承包责任田,用于村组基础设施和其他村民使用。

(三)加强宅基审批和违法用地处理。从严农村宅基申请、审批和登记,对于村庄内凡是有空闲用地的要优先使用,不使用就不审批占用耕地的新建宅院。同时,加大基层国土所巡查力度,建立预防为主,事先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巡回检查制度,将乱占乱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另外,计划对村民新建房屋,探索资金抵押拆除旧房的探索。 

(四)提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结合省国土资源厅“陕西国土铁军”建设方案,尽快理顺基层国土所管理体制,推进基层国土所“十个一”(一处固定场所、一辆交通工具、一台办公电脑、一台打印传真机、一台相机、一组档案柜、一个廉政灶、一台GPSD定位仪、一台测距仪、一台简易地面采空探测仪)建设,为基层执法提供必要的设备条件,提升基层国土所攻坚克难水平。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