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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20 08:09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2号建议的复函


杜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市政府“只跑一次”简化操作流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第342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不动产登记局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强化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便民服务建设,努力营造遵规守纪、运行顺畅、高效便民的不动产登记环境。

一、 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问题

我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陕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的通知》办理登记业务。针对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问题,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局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要按照规定办理抵押权登记,目前各县市区也都受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抵押登记。《建议》中指出我市华阴市、华州区、富平县全面停止对所有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经调研了解,我市各县市区停止的是手续不齐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抵押登记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公司是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

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今年以来,我市不动产登记局严格落实市政府优化提升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以及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各县市区登记机构于2018年3月底前将一般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2018年6月底前将全部登记类型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目前,我市已将全部登记类型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问题,欢迎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