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89号
提案的复函
渭国土函〔2017〕72号
张建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城区部分建设用地的建议的提案》(2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局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城区土地利用和管理,一直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给中心城区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用地保障。对于您提出的城区部分土地利用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早在2015年7月和2016年5月我局就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对城区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过清查和处理,并联系市城投公司、临渭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进行过专项整治,较好的盘活了部分空闲地,目前已督促开发的项目有碧桂园开发项目、中信热电开发项目等、北京鸿基三贤路开发项目、上上地产东府二号开发项目、信达地产仓程路开发项目、人民广场公园项目、金水公园项目等,提高了城区土地的利用效率。
目前城区个别地块没有开工的原因,一是因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变更,项目建设规划调整审批没有到位不能开工,二是因债权债务问题被各级司法机关查封不能开工,三是部分地块为政府基础设施储备用地,第四是部分地块政府没有征收到位。
对此我局将分门别类,采用不同的办法,促进这些地块的开发利用。一是积极协调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建设详规的审批,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开工。二是加强和司法部门的衔接,借助地权的处置,促进债权债务的解决。三是加强政府储备地的管理和利用,促进市政工程的开工,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地块采用绿化、景观改造等方法加以利用。四是加强对临渭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征地工作的指导,加快征收工作进度。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