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一是建议市委、市政府尽快解决蒲城高新区,尤其是煤化一期项目3000亩用地指标问题。二是建议市委、市政府对接省级相关部门,集中支持解决蒲城高新区,尤其是煤化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贵代表在第一条建设中提出的3000亩用地指标问题,对应土地管理业务应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经查,在2016年启动、2017年9月审批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为了积极支持蒲城煤化工项目用地,经我局分解并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单列下达蒲城煤化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6000亩,专项用于煤化工一期和二期项目用地报批。经查蒲城县2017年以来的上报用地,煤化工项目在规划指标下达后一直没有上报用地,可以说单列下达的6000亩规划指标至今尚未使用。下一步,建议蒲城高新区应依据已经审批的现行土地规划图件,对照项目建设占用位置,积极组卷报批用地,确保煤化工项目用地依法依规。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2019年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今后工作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统称为“国土空间规划”。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启动,计划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因此,贵代表提出的第二条建议我们计划在已经启动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积极汇报争取省级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妥善解决煤化工项目二期用地问题。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吴奇格 联系电话:0913-2931667)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