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保荣代表:
您在市人大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对白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扶持力度的建议》的议案收悉,议案充分肯定了白水采煤沉陷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我局对提案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现按国土资源部门职责就有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是“渭北黑腰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煤炭资源为我省经济发展、能源建设、社会就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不合理开采,导致采煤区部分耕地、水利设施、群众宅基地及乡村公路不同程度的沉陷破坏,严重威胁矿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面积产煤区已进入资源枯竭期,多数矿井关停,造成大部分采煤沉陷区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目前,我市煤矿企业多数于半停产状态。加之近几年煤炭市场持续低靡,企业连年亏损,形成了“有主体,没能力”的局面,给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带来了繁重的历史包袱。在渭北五县(市)中,白水县更为突出。这已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已把渭北旱腰带生态恢复治理问题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一、编制了市县两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18年5月12-13日完成了县级规划的专家集中审查工作,目前已通过政府文件发布。6月7日市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经专家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也已通过市政府文件公布实施。下一步严格按照规划的确定任务、时间、内容,逐次有序开展治理。
二、落实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及最新出台的《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明确了“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采矿权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为此我们要求所有的采矿权人全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按方案内容分步组织实施。今后我们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采矿权人履行义务,共同保护好我市特别是白水县的矿山地质环境。
武保荣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白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扶持力度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并将积极向省厅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争取中省层面在政策和项目资金上给予白水更大支持。您的建议代表了白水人民群众的呼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深入研究,为不断改善我市地质环境促进渭南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多做贡献。
(联系人:张军 电话0913-2931657)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