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正文

【人大建议】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10:01

卢高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国纳米谷的议案》收悉。经商相关科室,现答复如下:

    纳米是发展先进材料制造业的基础,是国家优先扶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荔县中国纳米谷产业园区规划总占地约2000亩,计划总投资60亿元,分期分批次建设,建设周期约3-5年。

    议案中建议“请市自然资源局在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上予以倾斜和专题重点安排”。

    本轮土地规划末期为2020年,经查截至2019年年底,大荔县还有4798亩用地指标未使用,对比大荔县前5年平均用地情况,剩余指标基本可满足当前发展需求。建议由大荔县认真分析研判纳米谷的急需建设项目情况,合理核算用地规模,分年、分批优先予以保障。同时对大荔县域内确实无法解决的,将采取全市统筹规划指标的方式,重点予以保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我市国土空间规划正在按照中省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中,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下达时,充分考虑大荔县经济发展实际,给予大荔县适度倾斜,按照保重点、保发展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联系人:吴奇格   联系电话:0913-2931667)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