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宏社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污水处理等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7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问题
根据中、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实际,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我局积极推动市县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要坚持县(市)域一盘棋,从县(市)域视角统筹考虑县(市)域村庄分类,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编制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明确乡村体系,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等对县(市)域村庄进行分类,确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分区分类制定村庄整治指引。将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作为县市人民政府统筹乡村空间,资源、设施和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编制具体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的依据。明确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二、关于镇村管理力量薄弱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二是面向县、镇、村等基层管理人员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分批次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基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搭建乡村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提供驻村技术指导。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示范创建,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李东辉 电话:0913-2931512)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