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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11-09 08:41

市工商联合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收悉。首先十分感谢贵会对渭南市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对城区“停车难”问题分析的十分透彻,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

    《渭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城市公共停车场应按照“贴近需求、分散布置、方便使用”的原则,布局在具备建设条件,且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块。停车场建设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鼓励在公共中心和居住区建设立体停车库(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停车场用地进行规划控制和预留。《渭南市中心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规划有144处公共停车场点位,按照规划实施,可提供12810个路外停车位。同时,根据《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停车场、建筑消防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我们专门制定了《渭南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设计导则(试行)》,以指导公共停车场规划编制和方案审查,参照该导则,我们已审核完成33个公共临时停车场规划设计方案涉及1603个停车位。

    二、加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数量的审核

    根据《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停车位供给应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为辅助。各类新建、扩建建筑均应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高层建筑应配置地下停车库。停车场(库)的机动车配建标准、非机动车配建标准不应低于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地块的规划条件出具、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机动车位数量至少满足最低控制指标要求。在规划竣工核实中,对停车位数量进行核实确认,以解决建筑物配套的停车需求。

    三、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倡导市民采用乘公交车、骑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健康的方式出行,减少对城市道路交通影响。同时,加快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通过完善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自行车廊道、公共停车点,和沿线景观等措施,保持慢行系统畅通,营造良好的慢行出行感受。

    (联系人:芦军军               电话:0913-2931511)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