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治理中的空心村问题及建议》(第2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实际,我局积极推动县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县(市)要坚持县(市)域一盘棋,从县(市)域视角统筹考虑县(市)域村庄分类,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编制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明确乡村体系,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等对县(市)域村庄进行分类,确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分区分类制定村庄整治指引,为“空心村”治理提供规划保障。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精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空心村”和废弃宅基地治理工作,助力全市乡村振兴。
(联系人:李东辉 电话:0913-2931512)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