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联合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富平石刻艺术,适时对乔山开启保护性开山采石的建议》(第20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确定专人就建议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前全市采石矿山基本情况
我市地处秦岭地槽与鄂尔多斯地台结合部,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全市石材和石料资源主要集中在秦岭北麓和渭北“旱腰带”两个区域,其中秦岭北麓以饰面用花岗岩、片麻岩为主,渭北“旱腰带”以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为主。历史上,两区域群众因生产生活所需,长期存在开山采石行为,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石材需求旺盛,开山采石矿山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呈现出“多、小、散、乱”的发展态势,截止2014年底,全市范围内共有各类开山采石矿山180个,绝大多数生产规模在10万吨/年以下,生产过程中采取扩壶爆破、浅层爆破、掏底崩落和“伞檐式”等已经淘汰或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露天输送、露天加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较为严重,不符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二、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要求及采矿权设置计划
为了切实解决开山采石影响生态环境问题,2015年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文件,对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通知》明确,到2020年,关中地区每个县保留1-3家产能规模不低于10万吨/年的采石矿山。为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渭南市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计划将全市布局不合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生产规模不达标、技术落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180家采石矿山全部予以关闭取缔。在此基础上,坚持“上大关小、扶优育强”的原则,在综合考虑资源赋存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拟在蒲城和富平两县重新设置采石矿权单个企业产能规模约300万吨/年,总产能2100万吨/年左右。同时要求所有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和生产,既努力把石料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又确保全市各级各类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石料需求。
三、全市以及富平县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列入关闭计划的180个开山采石矿山中,178个已经关闭到位,采矿许可证已注销,工棚和设施设备已经拆除,废石弃渣已经清理,剩余2个采石矿山因诉讼等原因暂未关闭,均处于停产状态。在新的采石矿权设置方面,目前,富平县已经确定了4个采石矿权的选址范围,其中3个已经采取招商的形式确定了矿业权人,2号薛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山已经建成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
四、“富平石刻”用料采矿权设置的打算
收到您的建议之后,我局专门就能否在富平县增设一处石刻用料采矿权一事请示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省厅答复:石刻用料开采属于开山采石范畴,渭南市对新设采石矿权采取全市统筹的办法,在富平县设立了4个采石矿权,已经超出了陕政办发〔2015〕4号文件规定,如果再在富平县增设石刻用料采矿权,将会大幅度超出陕政办发〔2015〕4号文件规定,若富平县为推进石刻产业发展确须新设石刻用料采矿权,必须同步减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数量。为了使富平宫里“石刻技艺”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继承和发扬,促进宫里石刻文化产业园进一步健康发展,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富平县自然资源局对贵县石刻用料资源赋存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勘查,在全面摸清资源赋存情况后,积极与富平县政府进行协商沟通,争取县政府同意在减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数量的基础上,增设一处石刻用料采矿权,推进富平县石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张斌 电话:0913-2931658)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