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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4:12

白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庄里试验区发展保障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第2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破解县域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困境,发挥庄里试验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载体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出台支持庄里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意见。

     为支持庄里试验区的发展,渭南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庄里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意见》(渭市办发〔2017〕3号)。该意见的出台,是对省委、省政府小城市培育改革任务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对庄里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意见》通过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适时启动区划调整、加大项目和资金倾斜、加大产业扶持指导、大力发展民俗和红色旅游、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坚持创新驱动等14项举措,为庄里试验区发展进一步增加动力,明确方向和目标。同时《意见》提出:“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市上每年给予一定土地指标倾斜,支持庄里试验区发展”。

     二、出台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助力新时代渭南高质量发展,渭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渭政办发〔2021〕44号)文件,贯彻落实渭南“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业倍增计划,明确全市建设用地“非均衡”发展思路,优先保障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加强全市土地要素资源配置,优先保障中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工业发展用地需求,确保全市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用于工业发展的不低于30%,各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工业发展不低于30%,各县市区每年工业用地增长不低于30%,优先保障中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市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障工业用地项目。庄里试验区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扶持的低碳经济产业园区和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全市优先保障的重点区域。下一步,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下达时,给予庄里试验区用地指标倾斜。

     三、强化国土空间规划要素统筹配置,精准保障建设用地指标。

     目前,在全市已编制完成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中,市级下达富平县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2200亩,富平县下达庄里镇过渡期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95亩,主要用于保障近期继续建设的银锚幕墙加工基地、申泰节能门窗幕墙、庄里工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多个项目用地。目前,全市域补充耕地指标紧缺,我局正在督促富平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加快实施土地整治、废弃工矿复垦等,优先在县域范围内解决耕地占补平衡。同时,我局也积极配合富平县协调省自然资源厅,争取在省域内购买解决补充耕地指标。

     (联系人:王龙飞         电话:0913-2931652)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