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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4:36

闫青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能力的建议》(第2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能力,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措施意见:

    一、明确全市建设用地“非均衡”发展思路,优先保障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

    贯彻落实渭南“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工业倍增计划,强化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思想,科学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全力支持蒲城煤化工产业园区等市域重点产业开发园区的建设,优先保障中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业倍增计划、构筑内陆开放新高地项目等用地需求,推动全市“三极多中心”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二、强化“亩均论英雄”理念,确保土地资源向高效优质领域流动。

    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通过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将投资强度、亿元地耗、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环境等基本指标纳入工业用地出让条件,根据产业导向和地块实际设置用地指标,企业承诺按约兑现指标;推进“标准地”改革,在开发区、园区等特定功能区积极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点,各管委会按规定提前完成“6+N”内涵性指标,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快项目生成,提出具体项目建设标准,加快项目用地出让和建设速度,确保项目快建设、早投产、达实效,真正发挥每一宗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工程审批制度。

    继续深化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机构改革成果,深化原改革中一二阶段的统筹,改革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 ”的广度,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并为一个事项,把外部审批变成内部审查,真正提高审批办理效率。

    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强化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梳理产业园区闲置低效用地,逐步开展闲置低效用地调查认定,针对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分类处理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依法处理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有效推进“涉法涉押涉访”闲置土地处置。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持续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按照年度批而未供处置项目台账,突出2009-2013年批而未供项目、未供即用项目(含单独选址项目)等重点,加快处置进度。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开发区园区土地总调查及节约集约评价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持续加强建设项目的动态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约定日期完成开竣工,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联系人:杨史瑞        电话:0913-2931652)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