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渭南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的建议》(第85号)收悉。首先十分感谢贵委对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对电动车充电安全存在问题分析的很透彻,建议也很中肯。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规划审批,全面落实充电设施布局。我们严格贯彻执行《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按照“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公共停车场(库)具备充电条件的车位不应低于10%”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前期的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阶段,我们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时要明晰地划定出充电基础设施的位置、数量,对于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设计的,我们对其规划设计文件不予审批。
二、联合规划验收,保障电动车充电设施落地。在规划核实验收时,我们会同住建、人防、执法等相关部门一并对建设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将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项目的规划条件、用地许可、工程许可、规划方案等内容进行核实比对,确保规划设计的各类事项有落实,包括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预留情况核实。
三、加强规划引导,优化老旧区更新改造安全。在审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时,我们要求改造单位对老旧小区的用地空间进行梳理,坚决不占用消防安全通道,对已有非机动车停车棚进行拆、改、扩建,对现状没有但有空间建设的要求其增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使其达到充电设施条件。
再次感谢贵委对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晓茜 电话:0913-2931682)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