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健全我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准入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164号)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历年来高度重视污染地块的准入管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的准入管理工作,将土壤环境调查作为开发利用的前置环节,确保疑似污染或污染地块能够安全的开发利用。针对疑似污染或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对于疑似污染或者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时,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要将地块信息告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由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书面通知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环境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程序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形成评审意见,将评审意见作为该地块土地收储、规划变更及土地供应的依据。
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抓好我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的准入管理,严格依据《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先调查,在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再进行开发建设,确保安全高效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联系人:黄雷 电话:0913-2931653)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