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渭南市委员会:
贵委在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耕地复垦质量”的建议》(第33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土地复垦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了《土地复垦条例》,陕西省政府2013年12月发布了《陕西省实施<土地复垦条例>办法》,国土资源部2012年12月公布、自然资源部2019年7月修正了《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期间中省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近年来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监督相关单位(个人)规范编制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方案并开展复垦工作。
土地复垦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规范做好土地复垦对于提高我市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将在贵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工作,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切实提高认识。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日常执法巡查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采取设立咨询台、送法下乡、发放宣传单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干部群众保护耕地意识。二是切实强化监管,夯实复垦职责。进一步健全土地复垦监管机制,全面做好土地复垦调查评价,严格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论证和备案工作,夯实复垦义务人责任,落实土地复垦资金,切实保障土地复垦工作顺利规范开展。三是严格实施验收,提高复垦质量。依据经审批备案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组织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核验复垦工程、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双达标”。
(联系人:张博 电话:0913-2931510)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