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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对市五届政协六次会议第389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08:55

郭青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建小区实施“康医养”养老模式的提案》(第389号)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老龄化带来机遇和挑战。从今年我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发布数据中,人口老龄化已经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一方面,劳动力供给数量减少,家庭养老负担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增加;另一方面,也将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城市发展建设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改善民生政策的出台。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出台的有关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市养老用房配套建设方面的的相关问题,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渭南市新建住宅小区养老用房配套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对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随后按程序将对社会公布。该办法对我市新建住宅小区、老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棚户区等不同类型的建设开发区域提出建设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设施及承载服务设施的房屋要求,包括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等。要求在新建居住区中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对于不足百户的新建居住区可与周边小区统筹配置;对老旧住宅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达不到建设标准要求的,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结合《渭南市新建住宅小区养老用房配套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我们下一步主要从5个方面来落实。①是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编制中,按照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的服务范围,从城市规划层面解决区域性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极力地保障城市不同层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②是在土地招拍挂的规划条件中,通过分析预测,明确应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模等内容;③是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批中,采取部门联审的方式,邀请民政部门也参与到方案设计中来,按照有关老年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对养老设施建筑和活动场地的布局良好性和建设容量进行审查;④是在规划许可中,对建设项目方案中的养老服务设施位置、规模等内容在许可证书上予以注明;⑤是在建设完成后的规划核实验收中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到工程验收范围,由多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对于建设不达标的验收不予通过。

    再次感谢您对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晓茜          电话:0913-2931682)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