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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对市五届政协六次会议第427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09:02

丁玲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乡村振兴的建议》(第4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性举措,为保障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按照中省市要求,结合渭南市村庄实际,我局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的主要目标和编制要求,以科学的村庄规划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一、统筹做好村庄布局规划

    做好村庄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结合我市目前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开展村庄布局规划工作,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历史文化传承、耕地和生态保护,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优化辖区范围内重要生态、农业、城镇开发保护空间结构和布局,划定落实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实体边界,作为统筹县(市)域村庄分类、空间布局、建设发展的政策指引,科学引领村庄规划编制和建设。

    二、明确村庄规划编制目标

    因地制宜、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试点工作,对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等不同类型的试点村庄,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典型范例。2021年底前完成10个省级试点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对试点村庄的编制成果进行研究分析,按照“市指导、县主抓、镇实施、村参与”和应编尽编的工作原则,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

    三、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渭南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编制原则、工作流程,对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等不同类型的试点村庄进行分类指引,提出村域、村庄、近期建设等规划内容的具体要求,详细划分必要性内容和可选性内容,规范村庄规划的编制成果,争取编制出能用管用好用的村庄规划,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联系人:孙佩雪        电话:0913-2931652)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