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荔县建设卫生公共中心的建议》(第1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卫生公共中心作为城市功能的重要元素,是保障民生的重要工程,建设大荔县卫生公共中心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民生,全方位配套中心城市建设,同时也能满足精准、高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需求。
经我局了解,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已多次与县卫健局对接大荔县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事宜,项目拟选址位于大荔县城区纬一路北侧,项目计划已纳入大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其用地需求。目前《大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在编制过程中,预计今年年底完成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大荔县卫生公共中心相关建设部门可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规划等相关手续。
同时我局将积极对接部、省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市、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孙佩雪 电话:0913-2931652)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