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渭南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振兴中农村住房建设问题的建议》(第1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房是民生之本,是安居乐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但长期以来,农村住宅建设主要采用居民自建自住、分散建设的模式,存在随意建房、无序建房的现象和问题。为改变农村住房混乱的发展状态,我局将从规划管理方面做好以下两点:
推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农村住房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做好法定的村庄规划,这有利于理清村庄发展思路,明确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优先序,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抓手。在村庄规划的编制中,我们将着重关注农村住房建设等相关问题,严格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
结合村庄规划做好农村住房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利用入户调查、村民讨论、集体决策等机会向村民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涉及宅基地管理、农村住房建设法律法规要求,引导村民在观念上形成共识。在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形成村民公示版成果,且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成果内容要图文并茂,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能切实指导村庄农民住房建设与管理。
您的关注和建议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同时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联系人:孙佩雪 电话:0913-2931652)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