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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01 10:01
类别:人大建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薛建军
渭自然资函〔2023〕81 号

杨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民营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自然资源系统认真履行要素保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在保障房地产项目用地方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房地产项目用地市场流通速度,对竞买保证金比例可按出让最低价的20%缴纳,允许分期缴纳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对拟转让在建房地产项目已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25%的,交易双方可先行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转让条件后,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在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方面,我市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市场基本原则,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土地,符合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基本原则,符合法律政策要求,避免行政权力干预市场。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王飞           电话:0913-293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