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娟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秦岭北麓潼关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的建议》(第100号)收悉,我局对提案建议高度重视,并对提案回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现按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秦岭北麓是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的天然生态屏障,对于提高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矿山开采造成的植被破坏等一系列问题,在秦岭保护区中,潼关更为突出。这已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已把我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治理问题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及做法。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生态优先、系统修复”的原则,通过编制秦岭区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自然资源部门广大干部职工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秦岭区域67处0.61万亩已全部完成,治理完成率100%。
取得以上治理成效,离不开以“一线工作法、两项机制、三项工作管理指南、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5项做法:
1.推行“一线工作法”确保工作见效。近年来,我局一直坚持“一线工作法”,即通过领导在一线指挥、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切实把重心沉下去、落到底,把步子迈下去、走到底,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解决项目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从根本上确保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推动生态修复工作落地见效。
2.坚持两项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一方面,建立会审首签机制。2021年开始,我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建立了会审首签机制,即各县局的用地预审、土地审批、规划等各项业务首先由局生态修复科会审,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生态修复阶段任务的,将不予通过,确保生态修复有序推进。另一方面,严格项目资质单位监管机制。所有参建项目单位,必须在县局备案,监理单位同时在市、县局备案,坚持监理工作周调度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弥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对监理不能良好履行义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甚至可以列入市辖区黑名单。通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质量控制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工作内容进行审查,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增强质量与进度意识,将工程的进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3.编制3项业务指南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练内功、强素质的目标,在收集多年来中省市发的各类政策文件和法规制度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项目实施的经验总结,年初多次组织专家讨论、研判生态修复政策,形成《渭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管理指南》等3本指导性工作文本,为规范和统一全市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
4.建立四项制度促进生产矿山落实“两案”更加规范。通过建立内部会审、日常检查、年度计划和年度验收等四项制度,夯实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矿山企业的责任,形成一套生产矿山监管体系。秦岭区域潼关县27个生产矿山全部落实年度计划和年度验收工作制度,已基本达到不再欠新账的良好局面。
5.争取资金成效显著。通过学习政策捕捉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择优筛选上报项目,局领导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形成高位推动效应等措施,截止目前,秦岭区域共计争取到中、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8个,中省级补助资金1.25亿元,其中潼关县争取项目9个,中省资金6139万元,奋力推进潼关县的项目建设。
二、潼关县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见成效。
2020-2022年,财政补助支持潼关县实施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资金9374万元,保护修复面积2.0万亩,湿地保护修复面积 893 公顷。先后开展农田综合整治、生态廊道建设修复、地质灾害点治理、农村排水管网建设和黄土台塬绿化提升等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有效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2023年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三轮筛选,潼关县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项目列为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关于支持秦岭北麓潼关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的建议》提案与年度工作相结合、落实工作调度、紧盯薄弱环节,坚持提醒督办和会审首签限批机制,促进生态修复任务落实。
一是结合秦岭区域存在的生态问题,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遵循生态系统的基本逻辑,摒除以往“看病问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修复策略,打出一系列“组合拳”,除顽瘴、克痼疾、破藩篱,策划一批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不断提升秦岭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质量和稳定性,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二是指导潼关县积极探索生态修复与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生态农业等融合发展模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在扎实推进秦岭区域矿山生态修复的同时,我局坚持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靶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激活乡村动能,助力乡村振兴,加快促进“两山”理论转化,实现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实现绿色融合发展。
舒娟丽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秦岭北麓潼关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并将积极向省厅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争取中省层面在政策和项目资金上给予更大支持。您的建议代表了潼关县人民群众的呼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深入研究,为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渭南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多做贡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张军 电话0913-293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