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华阴市原310国道段沿线废弃闲置厂房、土地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牢固树立“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弃、寸土不闲”思想,市政府于2020年11月10日制定出台了《渭南市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办法》(渭政办发〔2020〕98号)文件,各县(市、区)均成立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市级专班常态化督促各县(市、区)紧盯重难点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存在的矛盾堵点,深入贯彻一地一策、靶向施治理念,加快推进低效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
二、2023年,按照中省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渭自然资发〔2023〕23号),一是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积极组织辖区内国有企业认真开展存量土地的数量、权属、分布、利用现状、经营状况等情况的清查统计,加快建立土地资源台账和低效用地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二是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宣传中省关于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指导,鼓励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三是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土地使用绩效的动态监测和评价分析,建立和完善定期磋商机制,积极指导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更好服务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土地在开发利用之前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针对中十冶、药厂等厂房土地闲置问题,我们将督促华阴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探索建立盘活机制,提升景区整体形象,为做大做强华山金字招牌进一步提升要素保障水平。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黄雷 电话:0913-2931653)